免赔额是保险公司的免责限度,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不予赔付的承保损失部分,即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并造成承保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其中一部分损失免于承担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这部分损失。免赔额的实质是风险共担,其目的在于:一是减少道德风险,鼓励被保险人采取减损防损措施,避免由于风险转移使被保险人降低责任心;二是减少损失索赔次数,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损失成本和理赔费用。
不保地区:
平安:伊拉克、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北朝鲜、古巴等敏感地区。
天安:伊拉克、以色列、阿富汗、巴基斯坦等正遭受战争,罢工及民众骚乱的国家或地区。
太保:运往西非、非洲内陆、伊拉克、伊朗、以色列、黎巴嫩、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泊尔、安哥拉、柬埔寨、老挝、朝鲜等国家和地区的货物,该类业务保险责任只能至承运船舶停靠距目的地最近的卸货海港结束,超过此保险责任范围的业务,原则无法承保。